合肥一名面包车司机,开车经过路口时占错道,最终收到了交警队的罚单,被处罚200元。然而,这名司机不服处罚,将交警队以及巢湖市公安局起诉至法院,要求为罚单"打折"。巢湖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面包车司机占错道 被处罚200元 李明(化名)家住巢湖市,今年40多岁。2020年10月16日17时53分,他驾驶面包车在巢湖市龟山路与景泰路行驶时,通过有灯控路口时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从右转车道直行通过路口。该交通违法行为,被监控设备现场抓拍。 同年11月10日,李明到巢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称巢湖市交警大队)业务受理大厅处理该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巢湖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调出该起违法行为图片由李明确认。巢湖市交警大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李明处以200元罚款。 李明不服,于2020年11月11日向巢湖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巢湖市公安局予以受理,并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起诉交警队 要求为罚单"打折" 李明不服,将巢湖市交警大队以及巢湖市公安局起诉至巢湖市法院。 李明称,他行驶至路口时,看到交通信号灯是绿灯,但是中间车道有许多车辆拥挤,而最右边的车道没有车辆行驶,为了避免交通拥堵就在右转车道直行通过了。"对此处罚我感到很无语,也感到很无奈。巢湖市区很多路段均可在右转车道上直行,如果这条道路不能在右转车道直行,就极容易给人造成混乱误解。被罚去了很多冤枉钱。"李明称,即使他违规占道行驶了,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违规占道行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现在罚我200元,处罚过重。" 李明称,其它省市同种情况有的罚款50元至100元,因此,他要求撤销巢湖市交警大队行政处罚,就事实情况重新作出处罚决定;要求巢湖市交警大队赔礼道歉并就此次行政处罚不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等800元。 巢湖市交警大队辩称,该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巢湖市公安局辩称,该路段最右侧车道地面标线仅有右转向标志,在该路口前方交通标志牌也指示最右侧车道仅有右转标志。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作出处罚,对其处罚200元,驾驶证记2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说法:处罚200元没毛病 司机败诉 巢湖法院审理认为,案涉路口的右转专用车道的交通标线清晰、醒目,李明在驾车通过该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时,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从右转车道直行通过路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因此,巢湖市交警大队决定对李明罚款200元,符合法律规定。 据此,巢湖市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李明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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