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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巢湖一市民制止不文明行为,缘何成为被告?

2021-9-2 20:46| 查看: 1450| 评论: 0|来自: 巢湖市人民法院

摘要: 日前,巢湖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在小区绿化带采摘香椿树嫩芽头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受伤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大部分责任。

面对不文明行为如何制止比较恰当,这是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很多人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不文明行为视若无睹。但是因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惹上纠纷的事情也并不少见。

日前,巢湖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在小区绿化带采摘香椿树嫩芽头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受伤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大部分责任;被告叶某也没有想到,自己所谓的“伸张正义”的制止李某不文明行为的举动,竟让自己成为伤害他人健康的赔偿义务人。

2020年4月份居住巢湖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发现其小区绿化带内香椿树已长出嫩芽,就爬上小区围墙采摘香椿头,准备作食材。李某的行为引起了叶某的注意,叶某对李某采摘行为进行了劝阻和制止。在此过程中,李某与叶某间由言语冲突,进而引起了肢体冲突导致李某受伤。李某受伤后送到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数千元,且李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2021年7月份原告诉讼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十余万元。承办人付法官阅卷和核实案件的基本事实后,对原告李某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指出李某在小区绿化带内采摘香椿头行为是破坏小区绿化环境的行为,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原、被告间发生纠纷致原告受伤,原告也有责任,原告的损失主要由原告自己承担;被告制止原告在小区内采摘香椿头行为,应当予以提倡,但原、被告间发生纠纷致原告受伤,被告也有责任,被告应当赔偿原告一定的损失。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就3万元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自此,一场因为采摘香椿头引发的“流血”案件圆满得以解决。

法官提醒

文明城市的创建,需要市民共同努力,需要市民的每一个文明行为来搭建,需要全体市民对不文明市民和不文明行为共同监督和制止,全社会形成一种文明的习惯和氛围。劝阻不文明行为也是一项技术,也需要理性文明的态度和方式。我们既不能做事不关己的旁观者,当然也不能做以暴制暴的当事人。制止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人人都要参与进来,但是必须注意方式方法。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并不能作为侵害他人权益的“借口”。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换位思考,用文明的语言、温和的态度来沟通,则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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