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无为市XX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来到巢湖市农村商业银行,缴纳了50000元罚款。 原来,为进一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巢湖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各基层交管站近期加大力度对全市危险品运输企业及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6月17日上午,巢湖市交通运输局黄山交管站在苏湾镇境内路面巡查中,查扣一辆运输车辆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证,但驾驶员无危险品从业资格证的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蓝色小货车。 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车厢内装了大大小小的瓶装液化气共计20罐,均充满液化气,经调查取证,该车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证,但驾驶员周XX没有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件、也无押运员,交通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一违法行为给予纠正并通知该企业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范进行危险品道路运输,及时安排合法的危险品货车及危险品货车驾驶员、押运员将20个液化气钢瓶安全转运。 据了解,该公司因苏湾镇用户急需20罐液化石油气,公司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均派出,该公司随即安排单位职工周XX临时跑一趟。这一批液化气是从银屏液化气站运输过来,刚到苏湾镇就被路查的黄山交管站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处罚中心介绍,该车所属公司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相关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对危险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违反这个规定的企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巢湖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各基层交通管理站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违规经营等危害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确保巢湖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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