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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封车辆3台!巢湖法院“硬核”执行维护群众胜诉权益

2022-1-28 21:50| 查看: 600| 评论: 0|原作者: 司璐|来自: 巢湖市人民法院

摘要: 吴某某与方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巢湖法院经审理确认方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判决生效后,方某某未按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262万余元金钱给付义务。吴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吴某某与方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巢湖法院经审理确认方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判决生效后,方某某未按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262万余元金钱给付义务。吴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张军接到此案后,多次联系方某某无果,线上仅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40万余元。1月25日,经多方打听得知方某某具体位置,执行人员遂立即出发找寻方某某。在申请人吴某某的指认下,执行人员顺利找到了方某某,现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经沟通,方某某表示当下没有钱款给付,申请延迟赔偿期限,但吴某某拒绝同意。考虑到年关将至,申请人吴某某急需用钱的实际情况,执行人员应申请人的强烈诉求,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方某某的铲车2台、货车1辆,并督促方某某尽快筹款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下一步将通过司法拍卖处置查封的车辆,帮助申请人早日拿到赔偿款。

在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巢湖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坚守执行一线,积极主动,依法作为,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强制执行手段作用,运用查封、冻结、拘传、拘留等措施,增强执行威慑,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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