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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巢湖KTV预购3小时只唱1小时要求退款

2022-3-9 12:14| 查看: 1223| 评论: 0|原作者: 王珊珊 王伟|来自: 合肥报业

摘要: 预定3个小时的K歌时间,并支付了费用,结果因为临时有事只唱了1个小时,剩下2个小时的费用究竟该不该退?消费者丁先生和KTV各执一词,最终在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达成一致。

预定3个小时的K歌时间,并支付了费用,结果因为临时有事只唱了1个小时,剩下2个小时的费用究竟该不该退?消费者丁先生和KTV各执一词,最终在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达成一致。

不久前,丁先生和家人一起去巢湖市某KTV唱歌,他提前在网络平台上预付了3个小时的K歌费用。然而,在唱歌的过程中,丁先生因临时有事需要提前离开,于是便想和商家协商,把未消费的时长记录存续或让商家退还剩余未消费的2个小时K歌费用。遭到商家的拒绝后,丁先生以商家存在恶意欺骗消费者行为为由拨打了全国12315平台热线,要求市场部门介入投诉并处理此事。

接到投诉后,巢湖市卧牛山市场所执法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向当事双方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丁先生表示商家有恶意欺骗消费者行为,KTV负责人则表示,丁先生在网上预定的是3个小时的包场,在这期间KTV的包间只为丁先生预留,不能再次给第二人使用,如果顾客唱到一半不唱了,再要求退款对于商家来说是一种损失。

经协商,执法人员告诉丁先生,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但在此次消费纠纷中,丁先生只消费了1个小时,剩余2小时未消费,是他对预定事项的主观解约,商家有理由拒绝丁先生的要求。一番沟通之后,丁先生对此也表示理解。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预付消费,尽量先看好合同和规则,把自己的权利和商家的承诺落实到纸面或记录上,保存聊天记录、消费发票等凭证,方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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