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为进一步推进巢湖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巩固禁捕成果,切实维护长江禁渔秩序,中垾市场所在辖区内持续开展长江流域巢湖水域禁捕工作。 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督促市场开办者、水产品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不得采购和销售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采购和销售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开展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材原料关,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不得经营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经营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不得经营无来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改正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店招、牌匾和菜单。 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持渔获物行为的监管。督促属地电商平台将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 持续开展长江巢湖"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议"活动。深入街头巷尾和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十年禁渔"工作的必要性和专项行动开展成效,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禁渔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中垾市场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餐饮门店56家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中垾市场所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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