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006年巢湖爱心医院分两次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巢湖市健康西路与爱心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领取不动产权证(证号:皖(2017)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496286号),证载土地面积66052.11平方米。 根据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可建设容积率由1.13增加至1.5,增加建设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4439.28平方米。2025年2月25日巢湖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第2次主任(扩大)会议原则同意,依据国土资厅发[2018]4号文件"调整容积率的,需补缴地价款等于楼面地价乘以新增建筑面积。楼面地价按新容积率规划条件下估价期日的楼面地价确定",以2024年12月28日为估价期日,按医院用地,评估单价1214元/㎡(合80.96万元/亩),楼面地价为809元/平方米,权利人须向巢湖市财政补缴出让金1977.1378万元(大写:壹仟玖佰柒拾柒万壹仟叁佰柒拾捌元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 特此公告,以上若有异议,请联系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51-82335929)。 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