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的一天,李某(化姓)向巢湖市公安局刑警一队报案称,去年自己在经营银屏镇某矿山修复工程时,被人敲诈勒索人民币28万元。刑警一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查,2017年12月,李某承接了原国旺石料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为顺利完成该工程,他与当地村民达成施工补偿协议。开工后,村民王某某(化姓)等四人又以支付的补偿费用过低为由,先以言语相威胁,要求提高补偿款,遭李某拒绝后,王某等竟连续一个星期,强行阻拦施工车辆通行,致修复施工受到严重影响,李某被迫向王某等支付人民币28万元。 查清事实,固定好相关证据后,5月26日,专案组联合银屏派出所果断采取抓捕行动,王某某等三人先后落网,他们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某等均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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