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巢湖一老奶奶以做工程名义“借钱”367万,受害人达百人

2018-7-25 21:55| 查看: 1049| 评论: 0

摘要: 陈某某,女,今年69岁,巢湖市凤凰山街道人,无业,丈夫夏某某手下有一个建筑队,在社会上承包一些建筑项目。

陈某某,女,今年69岁,巢湖市凤凰山街道人,无业,丈夫夏某某手下有一个建筑队,在社会上承包一些建筑项目。这些年,陈某某以建筑项目需要资金为名向周边的熟人借钱,并给付高额利息。

检方指控称,陈某某明知其无力偿还之前的借款本息,仍然以建筑工程需要资金周转、支付工人工资等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骗取一百多名受害人钱财高达400多万元。

据了解,自知无法偿还巨额本金和支付到期利息,2015年12月底,陈某某逃往江苏省南通市藏匿。2016年4月26日,陈某某在江苏南通被巢湖市公安局民警抓获,最后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巢湖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2013年起,陈某某因之前的借款本息无力偿还,为偿还债务,虚构工程资金周转等事实,以借款为名义,先后骗取张忠浩等104人共计367万元。2017年12月份,法院判决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3670270元。

受害人认为,借条上虽然只有陈某某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借来的钱是夫妻二人共同使用的。法院判决后,半年过去了,陈某某退赔367万元对方一直没有执行。受害人称,陈某某的丈夫夏某某跟她子女全部是受益人,他们继承了财产,就应该站出来还钱。受害人认为,陈某某在事发前将财产转移给了两个儿子,他们理所应当承担债务。他们一共有五套房子财产,每个儿子一套大的一套小的房子,她自己有80几个平方的房子。

受害人问法官,法官说这个钱我们来做她子女工作,叫她子女拿。因为迟迟拿不到钱,以吴秀芬为代表的受害人四处维权,他们主要诉求有两点:一是要求警方继续调查所借资金的去向;二是要求公安机关对陈某某的丈夫立案调查。

4月28日,巢湖市公安局下达了不予立案的通知,该局认为夏某某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对此受害人表示不服,并向检查机关提出立案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