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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通告

2021-5-28 15:51| 查看: 1455| 评论: 0|来自: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摘要: 为强化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通告

各建筑施工单位、商业门点及娱乐场所:

为强化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16日为高考、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市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12点至14点)和夜间(晚10点至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二、高考两天(6月7日至8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歌舞娱乐等活动。

三、高考、中考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环保举报热线:0551-12369

特此通告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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