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供水价格,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对新调整的城市供水价格明码标价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明码标价 该公司在收费大厅醒目位置分类公示最新城市供水价格表,供水价格调整以“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促进节水和公平负担”为原则,主要涉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日期“9月1日起”为用户实际用水发生时间。 规范执行 本次调整后继续实行阶梯水价,阶梯差级扩大至1:1.5:3,同时将阶梯用水基数由“按月计价”调整为“按年计价”:(一)已实行一户一表计价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水量基数每户每年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到户价格上调为2.8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每户每年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到户价格3.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基数每户每年24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6.13元/立方米。(二)未执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到户价格上调至2.98元/立方米。并将特种行业用水到户价上调至8.5元/立方米。 调整后 调整前 加强监管 目前,该公司价格标准均规范执行,该局将持续聚焦民生,关注我市供水价格执行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咨询,维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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