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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为他人诊牙,巢湖首例非法行医被判刑

2022-8-26 20:42| 查看: 5654| 评论: 0|原作者: 葛璐、黄若男|来自: 巢湖市人民法院

摘要: 2022年8月23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行医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应邀旁听。

2022年8月23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行医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应邀旁听。

苏某某毕业于漯河某医学院,但其一直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2015年6月,苏某某与卢某合伙在巢湖市一乡镇开设口腔诊所。诊所营业期间,苏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该诊所内非法行医,长期为患者进行口腔根管治疗等,以此牟利。2017年3月至2021年4月期间,苏某某因非法行医被巢湖市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两次行政处罚。后其仍心存侥幸继续在该诊所内进行非法行医活动。

2021年11月29日,苏某某在口腔诊所内非法为患者诊疗时被巢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查获。同年12月巢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案件移送巢湖市公安局调查。后苏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的事实经过。案发后,苏某某退出违法所得三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况下为他人看病就诊,非法行医,且在卫生行政部门两次行政处罚以后再次非法行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苏某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本案各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苏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医疗安全是民生最关切的领域之一,非法行医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巢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民生司法保护,坚决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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