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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这场车位纠纷:占位车主道歉,放气业主赔钱!谁之过?

2025-4-14 09:20| 查看: 1031| 评论: 0|原作者: 韩爽|来自: 合肥晚报

摘要: 近日,巢湖市凤凰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占用私家车位引发的矛盾纠纷,为纠纷双方上了一堂司法教育课。

晨刊讯 日常生活中,住宅小区内因私家车位被占用而引发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近日,巢湖市凤凰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占用私家车位引发的矛盾纠纷,为纠纷双方上了一堂司法教育课。

巢湖市民叶某系巢湖某小区业主,因工作在外地只有周末或假期才回家。叶某发现自家车位经常被一辆银色的轿车占用,叶某曾多次拨打电话联系车主未果,便一气之下将该车辆四个轮胎的气放空。次日,银色轿车车主程某在用车时发现轮胎异常,怀疑遭人破坏,双方就此事产生纠纷。后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申请巢湖市凤凰山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

调解现场,人民调解员对程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私自占用他人车位是侵权行为,也是本次事件发生的直接导火线。同时也教育叶某做事需要冷静思考,采取放空轮胎的行为同样需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叶某作为车位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有权要求程某停止侵占。程某未获许可占用他人车位,侵犯了叶某的物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责任。

经过调解员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程某就占用车位行为向叶某当面道歉,叶某赔偿程某轮胎打气费及误工费共计500元,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纠纷一次性了结。

巢湖市凤凰山司法所提醒广大市民,公共车位资源紧张,车主应遵守规则,避免侵害他人权益。同时,当遇到车位被侵占,可通过物业协调、报警或民事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问题,避免以不当方式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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