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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零距离 远离毒品护村居——巢湖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2022-8-27 13:15| 查看: 5714| 评论: 0|原作者: 程林|来自: 巢湖市人民法院

摘要: 2022年8月23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刑庭前往夏阁镇张华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2022年8月23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刑庭前往夏阁镇张华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被告人耿某某于2021年一天,将罂粟种子播种在自家院子内,次年春天,罂粟种子发芽并成长。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并铲除了耿某某种植在院内的婴粟,经现场清点共计630株。经刑事司法鉴定,铲除的植物中检测出吗啡成分,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耿某某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其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当庭依法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朱月林法官借此机会,结合案情和相关法律条文,向旁听村民普及毒品相关法律知识,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一株就违法,五百株以上就是犯罪。要提升识毒、拒毒、防毒意识,杜绝触碰法律红线。同时提高辨识能力,一旦发现身边有人种植,应立即举报,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旁听村民表示经过此次旁听,已经认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及法律后果,会吸取被告人教训,坚决不会栽种罂粟。

巢湖法院通过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耿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庭审判,使其深入了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让群众更加知法、懂法,做守法公民,也能更有利于从源头遏制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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