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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法院召开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网络债权人会议

2022-8-30 19:45| 查看: 6127| 评论: 0|原作者: 龚雪|来自: 巢湖市人民法院

摘要: 8月29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翔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

8月29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安徽省龙海翔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翔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所有债权人通过线上参会并进行投票表决。

据悉,龙海翔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6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龙海翔公司破产。2021年5月12日,巢湖法院裁定受理龙海翔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经债务人申请,2022年6月30日,巢湖法院裁定龙海翔公司自2022年7月1日开始重整。

龙海翔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具有重大意义。管理人认为,若直接执行清算程序,则面临资产处置时间长、变现价值低等处境,而实施重整程序,可以最大限度盘活债务人名下资产,助力企业重新经营,提振市场信心,以法治化、市场化的方式,实现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各方利益的高度平衡。管理人预测,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以改善,实现给予债权人高于破产清算下的清偿率。

今后,巢湖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特殊功能,持续跟进破产企业重整进度,在保证严肃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利用新思路、新举措加大破产案件办理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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