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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巢湖一男子放烟花惊动了警察

2021-2-11 16:43| 查看: 1219| 评论: 0|原作者: 王其|来自: 巢湖公安

摘要: 2月11日凌晨,巢湖一男子带着女朋友在凤凰山街道双桥河附近燃放烟花,结果……

春节已经到来,节日气氛甚是浓厚。尽管禁燃禁放宣传铺天盖地,但有些市民却总是存在侥幸心理。2月11日凌晨,巢湖一男子带着女朋友在凤凰山街道双桥河附近燃放烟花,结果……

凤凰山街道系巢湖禁放区域。2月11日凌晨0时30分许,巢湖市公安局卧牛派出所巡逻民警王其接群众举报,称双桥河附近有人燃放烟花,他带着两名辅警立即赶往现场。检查发现地面上有两只还冒着青烟的烟花筒,民警判断燃放人离开不久,于是开车往前追寻。约一公里后,民警突然发现前方燃起一片绚丽的烟花,民警立即赶到,将燃放人魏某抓了个正着。

魏某说,春节前他从异地购买了一些烟花,凌晨到上述地点燃放就是怕被人发现。民警对魏某进行足时禁放宣传教育后,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我知道错了,不该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我要吸取教训,也要提醒身边人不要随便燃放烟花。”魏某交代时说。

警方提醒: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巢湖警方将一直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其行为人,一律带至派出所调查取证8小时,一律罚款500元。春节本是团聚的节日,请不要因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破坏家人过节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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