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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凌志健身会所不按规定返还现金 监督管理局及时约谈

2019-9-17 08:18| 查看: 1144| 评论: 0|原作者: 向丽|来自: 巢湖市市场监管局

摘要: 1月11日下午,针对消费者对巢湖市凌志健身会所的消费投诉,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协同凤凰山街道市场所邀请被投诉健身会所进行约谈,并于约谈现场成功解决两起消费投诉。

1月11日下午,针对消费者对巢湖市凌志健身会所的消费投诉,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协同凤凰山街道市场所邀请被投诉健身会所进行约谈,并于约谈现场成功解决两起消费投诉。

今天下午,吴老先生来到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来进行投诉,反映自己在巢湖市凌志健身会所办理健身办理了1680的健身年卡,当时会所承诺到会所签到健身168次就返还1000元现金。吴老先生按要求完成了,可如今合同已经到期,关于返还1000元现金的事情,巢湖市凌志健身会所都没有进行任何反馈和处理。吴老先生去前台咨询,接待人员态度不友善,直言去找老板,此事不归他们管。另外一位刘阿姨也表示自己遇到和吴老先生同样的问题。

针对两位的投诉反映,我局消保科高效处理,立即联系了巢湖市凌志健身会所的企业法人和所在辖区的凤凰山街道市场所的监管人员,对健身会所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该健身会所积极有效的处理消费投诉。并对健身所企业法人进行教育和指导。劝诫会所法人要争做放心消费的示范单位,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健身会所负责人表示一定会积极有效处理此类型的消费的诉求,按照计划及时有效的进的退款给消费群众。并当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所有符合返还标准的会员消费者,在2019年2月28日前都会都得到相应的现金返回。吴老先生和刘阿姨表示很满意他们的处理办法,也很感激市场局为他们提供场所,及时帮其解决问题,真正做到高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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