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晚,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我市智慧长江信息指挥系统发现线索,在长江禁捕水域无为市高沟段与属地党委政府、派出所通力协作下,对疑似非法捕鱼行为进行现场侦查。执法人员经过一夜的摸排、勘验,将非法捕鱼嫌疑人汪某某抓获。次日凌晨四点,嫌疑人汪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汪某某非法捕鱼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无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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