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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牛奶引发呕吐,巢湖一消费者维权

2024-9-5 20:09| 查看: 65| 评论: 0|原作者: 王珊珊|来自: 安徽网

摘要: 市民刘女士一边哭泣一边拨打了巢湖市卧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消费维权站的电话。

"您好,昨天我在超市购买了一瓶牛奶,饮用后便出现了呕吐的症状,随后查看了未喝完的牛奶,发现牛奶内全是棉絮状,于是我拿着剩余的牛奶找到商家,商家的态度不仅傲慢而且还不承认牛奶有问题,我一气之下便把牛奶倒在了超市里……",市民刘女士一边哭泣一边拨打了巢湖市卧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消费维权站的电话。

该所执法人员接到刘女士的电话,立刻赶往现场。当执法人员赶往现场的时候,刘女士已经去医院检查身体。随后,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刘女士购买的同款牛奶,未发现牛奶有刘女士反映的棉絮状物体。该超市负责人也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品牌牛奶的进货票据及产品检测报告,均未发现异常情况。

从超市回来后,执法人员立刻拨打了刘女士的电话,询问刘女士身体状况。刘女士表示医生说其是急性肠胃炎,身体暂无不适,需回家修养几日。执法人员在电话里也告知了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询问刘女士是否愿意继续接受调解。刘女士表示同意。

几日后,执法人员再次与刘女士联系,刘女士表示现在身体尚可,可以接受现场调解。调解中,刘女士表示自己本身有基础疾病,喝牛奶也是为了养生保健,但是通过这件事之后,她对牛奶产生了恐惧,令自己的病情加重,要求商家给与5000元的赔偿。商家表示刘女士的呕吐不能与牛奶产生直接的关联,但是对于那天现场的冲突商家表示致歉,希望获得刘女士的谅解。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执法人员表示双方应该理性对待这件事。商家应该为自己的品牌形象负责,在事情发生的时候,不应该以傲慢的服务态度对待刘女士,应该在第一时间去关心消费者食用牛奶后的情况,做好安抚工作。执法人员也积极向商家宣传了消费者保护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该超市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执行,保障消费者舌尖安全。

最后,经过长达2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向刘女士表示歉意,并进行人道主义补偿1000元,双方和解。一场因食用牛奶引发呕吐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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